从本章开始听芬:小先生,我在想如何向你介绍我这个小女儿,(眼光瞄向彻蕾雅夫人,后者将头轻点)实际上,你这样一个博闻多识的人,一定听说过灵界吧?(指了指周围)我们身边那些,明白吗?
彻:我家先生是指,咪咪有还不错的通灵天赋,而正是因为这孩子从小见识的多了,所以才……
芬:这般粗拉,嘶!(彻蕾雅夫人将手指捏向芬尼塞尔先生腰间)但这一切都是无奈之举呀!(夸张地张开双手耸肩,带起一阵微风)从咪咪还小那会,她就整夜哭个不停,连《摇篮曲》,夜母教会发的那份,都不管用!我和阿雅(彻蕾雅夫人的爱称),就笃定在这孩子身上有些事情不太对劲,一开始我们以为咪咪是被哪只邪鬼所纠缠,请来阿雅娘家的祖公来给这子孩子看看。
彻:赫曼基诺家族来自于无名头领氏族,精通驱邪仪式等跟邪恶侧相关的仪式,至于我祖公他,是一位萨满。
芬:没错,没错!(傲然点头)你猜等赫曼基里奇祖公来看过咪咪这孩子的状况之后,他是怎么说的,小兄?(猛然大笑起来,用那铁板似的手拍在我肩头,发出“砰砰“震响)祖公他老人家说,咪咪是因为一直用灵魂沟通着一位灵界半神,才因为年龄尚小,又不会表达,彻夜哭闹的。
我:也就是说,咪咪仅用天赋就能实现高位通灵仪式才可能达成的仪效,而且在她襁褓之时,就对着一位不知性情的半神哭闹了也许近一年之久?
彻:确实如此,小先生,我和先生听到老祖公让人惊吓的断言后,起初也很难相信这个事实。我们前两个孩子都是天赋平平,我们夫妻俩也并无出众之处,所以……(抚着头望向用勺子搭桥玩的咪咪,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们也不知道这份力量对咪咪究竟是福是祸。
芬:甭听阿雅的话,小先生,咪咪有她的天赋和人生道路,我始终坚信这孩子是把宝剑,因此对她的平日要求就不那么严格,阿雅因为这事儿跟我聊过很多次,在大事上她比我有主见,可对于咪咪,我想给她最大的自由,勇敢的渡鸦不应该拘泥于田埂和牛棚,让蛮荒的力量指引她吧。(说这句话时,芬尼塞尔先生望向咪咪的眼神流露出温柔和一丝不宜差距的不舍,同之前威严的首领形象大相经庭)
我深以为然地点头,有才能的人是人类用以击破规律束缚的利刃,不应沉迷于凡人的常识伦理中,徒劳一生,然而,彻蕾雅夫人却只是看向咪咪,长久不再言语。
在当时,我习惯于沉浸在听到一件不寻常轶事的好奇心大涨张中对彻蕾雅夫人的沉默只是觉得奇怪,如今看来,咪咪的天赋实在是一个沉重负担,牢牢架在家族每个成员的头上,在后来那段旅程中,她的天赋也被动的给我们招致了不少危机,若不是最初与咪咪缔结联系的那位半神数次显灵,将祂的力量借给咪咪化险为夷,恐怕捕火野狼们早已安静地消失在无言的历史之中。
后来的旅途中,芬尼塞尔先生曾不止一次向我表达歉意,据他所言,每次商队北上,基本都会遭遇一两次被咪咪天赋吸引而来不速之客的袭击,“捕火野狼”商队过去七年间也因为情况百出的缘故,每个成员都练就一身硬本领,虽然传承只有两代人不过五十年左右,整只商队却可以称得上一支经验丰富的队伍。可是,这件事虽然对于常年惯于走钢丝的北地人来讲,算是稀松平常的生活,但是在我这样一个还未经历过北地重重危险的南方人身上发生,却有可能酿成大祸,他身为东道主,没有在启程之前主动事先与我说明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险情,是极大的不负责任。虽然我知道旅途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突发情况,伴随着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总是宽慰先生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却仍旧纠结着这个他口中荒谬的疏忽,至今的来信里还常常就此事向我致歉。
我们用毕晚饭,夜晚早已悄然降临。黑王睁开右眼,遮蔽永恒灼烧的廓隆美尔,让瞳孔闪烁的辉光独明于夜空,成为名为“银月”的神明躯体化作的天象,那光束沿着天空的帷幕流淌下来,渗入屋内。天色不早,在月光与屋内篝火勾勒出的光影之下,大伙们又招来孩子上满酒,向我致意,而后爽快地将那浅棕色的浆液饮尽,纷纷起身离席做自己的活计去,偌大的屋子重新恢复了生机。彻蕾雅夫人带着还想缠着我和芬尼塞尔先生讲故事的咪咪从餐厅离开,咪咪那双眼睛忽闪着求知欲的光,一步三回头的被她的母亲拉上楼梯。
我因为盛情难却,也跟着大伙多喝了两小桶那甜丝丝的酒水,醉意在此时顺着血管心窝泵向四肢(对我来讲,北地人的酒杯实在是像学院里用来给花圃浇水的园丁桶),虽然我的脑海仍旧清醒,吐字却变得模糊。芬尼塞尔先生见状,饮下他手中最后一杯酒,带着醉醺醺的我穿过连接两栋房子的走廊,来到后屋的客房。房间不大,没有一丝长久不住人的霉味,地面干净得吓人,屋子中央的实木床上,洗得泛白的酒红色床单铺在整齐叠好的毛织被下,床具对面的双门大木橱表面锃明瓦亮,明显是南沙克耶群山王国的镀层工艺,群山王国的艺术品能出现在遥远北方家族的房间里供客人使用,足以体现出屋子主人不凡的社会能力。在北地能够稳定的立下脚跟,拥有一座巨大的气派族屋,还把持着这般脱俗的贵气品味,不由得让我对接下来的旅途期待加上几分。时间已晚,芬尼塞尔先生扶我在床边坐稳,转身出去递进来一杯热饮,我在朦胧间听到他大致是叮属我一定别拘束,家族里任何东西都以随点取用后,下意识地点点头,先生见状,行了个晚礼,颇为风度的从客房退走,顺手带上房门。赶路的疲倦在我放松后彻底袭来,那些还存放在大门外马车上的行李竟也忘了吩咐人取来,就这样伴着门外叮叮咚咚的声音沉沉睡去。
等我第二天自混沌中清醒,看向陌生的天花板,反应过来昨晚的行为对一名旅居在外的游记学者是多么的鲁莽,这才奔出客房,企图挽救昨晚的冒失举动给主人家留下的不好印象。和打照面的家族成员匆匆道过早安,我直奔大门外的马桩,发现“铂金”早被安置在族屋一旁的马厩里,那辆马车正靠在旁边,车上我的随身物一并不见踪影,想必早被芬尼塞尔先生吩咐伙计们搬进屋内了。太阳耀眼得很,将影子映得深沉厚实,漆黑一片凝固在地上,我立刻得知,现在时间恐怕不早,抬手测去,惊觉已接过午时二刻,也就自然明白为什么刚刚和屋里众人打招呼,大伙的脸上都绷着一丝窃笑,恐怕大家是把我当成传言里那种“不胜酒力”的外地人,作为小话的消遣对象了。
我必须承认,让我放下警惕,一睡越过晌午,北地人一见如故的待客之道和他们的美酒确实有着过人之处,在商业飞跃式发展,人与人之间相处日渐奸滑的世风之下,北地人仍保留着某些原始的,简单的本质。
回到房中,我迎面撞见和四头目埃德蒙戈攀谈明日出发计划的芬尼塞尔先生。芬尼塞尔先生没有避嫌,在他主动邀请下,做为一个初来乍到者,我有幸作为旁听人参与到攸关商队前途的首领碰头会中。
也许有人会奇怪,埃德蒙戈这样一个常见的ai开头,e结尾的威尔茨诸王国男性名字,怎么会属于一个北地大商队副手。这件事情自然大有来头,昨夜的酒席上,米缇波夫家族成员逐个向我介绍自己时,埃德蒙戈先生曾特地向我解释过自己的身世来源。这也是一位可怜的人,年轻时是玻璃瑟雷姆王立公国(威尔茨诸王国下属公国之一)臭名昭著的黑色产业“大杀场”的角斗奴隶,被南下行商的芬尼塞尔先生看中其个人武力,从中救出,并一直带在身边。再往后的二十余年间,埃德蒙戈先生多次拯救商队于水火,证明了自己的忠心,从一名商队打手一步步做到家族四头目的位置,芬尼塞尔先生亲自授予他喀戈什罗的称号,关于这个称号的含义,芬尼塞尔先生向我如此解释:北地家族的守护者会被称为喀戈恰罗,这些守护者们在被授予称号之时,会经历一场仪式觐见黑王的幻影,若其守护行为得到黑王认可,此后,这些守护者便可对外宣称自己为“某某家族的喀戈恰罗”,得到所有北地人的尊敬,在此之后,族里的大人多用这光荣的名号称呼他,以示对埃德蒙戈先生“真爷们儿”事迹的尊敬。
碰头会很简短,大概是常年行走于北地商路的缘故,芬尼塞尔和埃德蒙戈的对话大多是起一个话题,前者说:“一切如旧,让伙计们招子亮一点。”后者沉稳地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嗯字,一件事便就此番翻篇,再由芬尼塞尔先生说起下一个事项。在哲罗基火先生对照手中的单页一项项理清时,埃蒙戈手中也捧着一本厚得吓人,足有两枚鸡蛋竖放宽度的笔记,像文书员一般的熟练而快速地记着什么。由此可见,他能始于微末,却最终成就显赫,自然有其过人之处,若不提他的身份,这幅模样的人出现在威尔茨诸王国的军营中,也不让人觉着奇怪,只会使人认为这是一位办事颇为干练务实的武备书记官。
我在他们旁边静静的听着,如此等待了一段时间。约莫又过去二十分钟,大头领先生终于翻完他手中的单页,跑完步一般长吁一气,转过头来向我提出共进早餐的建议。商队即将动身北上,大小事务必定繁忙,主事人能亲历亲为,无暇顾全自己,这种性子很打动我,可是从先生促狭的那双眼中,我可以看出,恐白芬尼塞尔先生也不免有着北地人对南方人的刻板印象:不胜酒,文弱疏拉。
两个男人彼比相视,一个巧妙古板的误会让后者憋红了脸。我沉默半响。才跟从大笑着的芬尼塞尔先生来到朝阳的一间小会客茶室里,各自坐在一只小圆桌边的高脚凳上。
老祖母邬罗珊娜亲自为我们端来一大壶温好的麦酒掺驼奶以及两只装着小山包似的麦饭和甜菜炖肉的碗,让我诚惶诚恐,起身向老人家道谢后,这才重新坐下打量起我眼前的这份“家常便饭”。北地人口味独特,热量充足的早餐使我震惊,更为惊人的是芬尼塞尔先生的进餐速度,虽然这样想不太礼貌,但是我仍旧怀疑他的胃口是否加装了破碎机之类的装置。我捧着杯子啜一口热饮,使身子暖起来,打算着品尝一番老祖母的手艺时,先生已然用餐巾抹着嘴,作势要和我谈天了。他望向我这边,见我端着碗勺的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明显一愣,随后连忙推手示意我随意些,不要带着南方人那一套,扭扭捏捏地不好意思吃饭,一同生活的日子还长,一定不要见外。这才起身离开,拿来又一壶麦酒配驼奶(芬尼塞尔先生告诉我,这种北地人早上惯喝的东西叫“甜奶酒”,或者用北地话讲,叫额塔那)示寒我北地的麦饭不同维苏威尔洲稻米类的主食,较为干硬,用甜奶酒泡一泡才能快速吃完,不耽误干活上工。
我依先生建议,泡着酒液把这份口味偏甜的饭菜用毕,将餐具由门外静候的仆人,计较如何把今天这份误会解除。我看向静坐一旁看书的芬尼塞尔,打算从一个不刻意的角度引起话题。
那本书的书名很包长,叫作《山巅王宫:切-雷斯特南部贵族常识典范全解》,一本关于我家乡一个破落贵族城邦的礼仪类书籍,显然芬尼塞尔先生也在为如何同一个南方大陆人更好相处而努力。
我轻咳一声,顺手拿过桌上的茶壶,满上一杯推至芬尼塞尔面前,后者如梦初醒似的从书本里抬起头来看向我这边,皱成裂峡的眉头舒展开。
研究维苏威尔洲人繁杂的礼数一定让这位直爽汉子吃了不少苦头,在我们那儿,端茶方法依据时间不同,在场人数,同座人身份和自身身份的不同,都至少有十情况和四十八种方法规定。再联想起昨晚先生带我到属于我的客房那种种刻意放轻动作的举动,我一下找到了聊天的方向。
我朗声对芬尼塞尔讲到,我可不像大众印象思的南方人那般文绉绉事儿多,先生让我不要客气,请先生也不必小心翼翼地做这些客套的事情。单刀直入的语言往往最有成效,真挚便是这技巧的核心要义。
芬尼塞尔先生闻言,脸上展露出放松下来的表情,对我讲,既然有我这句话在前,那就把这些破书放回去吧!先生感慨一番,将书反手放回他背后的书架上,像是赶走一只偷粮食的贼鸥。随后将我推给他的茶水像吸气一般的喝掉,又拿起那一壶甜奶酒,仰头一饮而尽,这位心思细腻外表粗糙的男人定一定神,向我倾诉起了我还没来到家族里这几天他究竟做了多少准备工作,我在一旁听着他的讲述,不禁感概芬尼塞尔认真的态度和血兄这一传统在北地人心目中的重要性,我在两天前还是一个与这个家族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却让它的头领如此费心,心中不免多了一份感动。
简单的午餐过后,先生提出要带我去渐霜谷镇上参观一番,我欣然应允。简单准备过后,我和先生同坐一辆马车,向着镇上驶去。
今天的天气是我家乡恰丽什尼少见的,温风习习,艳阳高照,(在古语中,“恰丽什尼”是多雨的意思,我的家乡地势高耸,然而这高寒广漠的平原却是一位被称为雨与满月之神的半神“梅兹特利”的行宫,常年受其影响,阴雨连绵,使喜好这种天气的牧草长势狂野,倒也成为了种群数量可观的高原马的天堂。)一路上的万事万物,在来之不易的好时节恣肆生长着,正如夹道而生的花草,金红相间,馥郁奇香的金药菊;绛紫色花朵在太阳下反射点点金光的高-克吕格葵;一粒粒若珍珠散落,花形极像猴面的绒狲苔荆,各色奇葩争相展露身姿,如果不是有几只肥硕健壮的黑鸦在其中拣食草籽,景色一定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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